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坊正

坊正

管理街坊的小吏。《旧唐书》说:“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州县之部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坊村皆有正,以司督察。”见《旧唐书·职官二·户部尚书》。


职役名。自秦汉以来,乡、里组织是县以下城乡共同的基层组织,汉制在城中的乡称为都乡,其下则为里。坊的名称在东汉后期开始出现,《太平御览》引汉宫阁名说:“洛阳故北宫,有九子坊。”至北魏已不限于宫室,都城洛阳有三百二十坊,坊始成为城中居民聚居区域之名。隋代每坊置坊主一人,佐二人,与乡里的行政组织不相混杂。至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京都的坊均改为里,由尚书省任命里司官以管理之。至唐代,于两京及州县之廓内分为坊,在里正之外另设坊正,掌坊门管钥,督察奸非,可免除其本身课役,地位在里长之下。隋唐时坊的四周有围墙,墙上有大门,一里人均居住在坊内,与外面相隔绝,商业交易限制在市区域之内。唐制长安共有一百零八坊,东西两市。至宋代,由于城市的发展,打破了前代以坊为居民区,市为商业区的格局,街巷均可开设店铺,于是在坊之上设厢,作为一级行政单位,以加强对坊廓户的控制,厢坊制遂取代了前代的坊市制。至道元年(公元995年),开封新旧城内分为十厢,一百二十一坊。金代亦于城中设坊,置坊正,以有物力人户充任,两年一代,为差役之一。元代在城市中分设隅、坊两级,由录事司管辖。隅设隅正,坊设坊正,在当役人户中轮流差充。参见“隅正”。

猜你喜欢

  • 殿中侍郎

    见“殿中郎”。

  • 城门局

    官署名。隋朝门下省所统诸局之一,置校尉二员、直长四员; 炀帝大业三年 (607) 后改隶殿内省,置校尉一员,后改名城门郎,置四员,又改隶门下省。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启闭,出纳管钥。官署名。隋初置,属

  • 理都察院刑狱

    试职名。明朝进士实授官前所任试职之一,半年后实授,多授官监察御史。始于洪武(1368—1398)中,正德(1506—1521)中革。

  • 宪部尚书

    官名。即刑部尚书,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刑部尚书。参见“刑部尚书”。官名。见“宪部”。

  • 舟工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员一人,主舟船运输。下设舟工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 东京学博士

    官名。辽朝东京学之学官,掌教授生员,考察学业。

  • 南宫南屯司马

    官名。东汉置,南宫宫掖门,每门司马一人,俸比千石。南宫南屯司马,掌平城门。吏员九人,卫士一百零二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卫尉》。

  • 大宗正司

    官署名。宋仁宗景祐三年 (1036) 置,掌纠合宗室族属加以训导,接受族属词讼,纠其违失,有罪即劾奏,法例不能决者奏请裁决。总管宗室服属远近之数和赏罚规式,每年录存亡之数报宗正寺。设知大宗正事、同知大

  • 玄坛监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道观为玄坛,置监为主官,掌玄坛事。

  • 教坊提点

    官名。金代教坊设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掌殿庭音乐,总判院事。见《金史·百官二·教坊》。金代教坊的主官,见“教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