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主
官名。南北朝时期城的主将。主管防卫等军政事务,北周时多以刺史、郡守等兼领。
守城长官的泛称。因其为一城之主,故称。始于汉朝,用以称呼守城将官。其后,南北朝的镇将、或刺史也称城主。唐朝沿其称。唐以后其称逐渐消失。外国的守城将官也称其为城主,如高丽的白岩城主等。
官名。南北朝时期城的主将。主管防卫等军政事务,北周时多以刺史、郡守等兼领。
守城长官的泛称。因其为一城之主,故称。始于汉朝,用以称呼守城将官。其后,南北朝的镇将、或刺史也称城主。唐朝沿其称。唐以后其称逐渐消失。外国的守城将官也称其为城主,如高丽的白岩城主等。
官名。元置,为受给库主要官员,与提领共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见《历代职官简释·受给库》。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分掌内庭祭礼祝祷、供香之事。顺治元年 (1644) 定设十九人,内司爨长三人。月有银、米之赏。初隶钟鼓司,十三年改隶礼仪监,十七年改隶礼仪院。康熙十六年(1677)始
官名,汉置,为郡守属官,无固定职事,参与谋议。《后汉书·孔奋传》:“建武五年,河西大将军窦融请奋署议曹掾,守姑臧长。”议曹也作谋曹,多以境内名士担任。其后,各朝郡府多置。也有称议曹掾为议曹祭酒的。
官名。匈奴置,是匈奴语的音译。职掌不详。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赵冬曦及第。
侍御史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侍御史为端公南床、横榻、杂端”。
刑部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 《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刑部(郎)为小秋”。
宋朝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俗称出职法,亦称流外出官法。吏人任职至法定年限,可补授将仕郎(迪功郎),并可免铨试直接注授差遣。枢密院、三司吏人,可补三班借职以上武官; 内廷诸司主吏、三司大将,可补三班借职等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宫名。北魏设置,掌御用服饰,秩从六品上。
参见“大冢宰卿”。官名。北周采用古代官制,仿照《周礼》,中央机关统于六官,天官大冢宰为六官之长,大冢宰统领百官,相当后代的宰相。北周末期,外戚权臣杨坚以大冢宰的名义统治北周;到隋朝建国,北周制度全被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