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国王和公主。《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东平宪王苍》:“帝飨卫士于南宫,因从皇太后周行掖庭池阁,乃阅阴太后旧时器服,怆然动容,乃命留五时衣各一袭,及常所御衣合五十箧,余皆分布诸王主及子孙在京者。”又
官名,汉置,为射声校尉佐官,六百石,掌文书。参看“射声校尉”条。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乐钟演奏《仪礼·大射》: “奏《陔》。宾所执脯,以赐钟人于门内霤,遂出。”郑玄注: “钟人以钟鼓奏《陔》、《夏》,赐之脯,明虽醉志礼不忘乐。”
官名。即尚书右仆射,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右仆射。官名。见“左匡政”。
官名。秦、西汉为加官。初称常侍,元帝以后称中常侍。凡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以至郎中,加此得出入禁中,常侍皇帝左右。武帝以后参与朝议,成为中朝官。无定员,或多至数十人,任用士人。东汉改为专职
官制用语。唐宋考察流内官的标准之一。以“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为四善。唐代考课之制,在品德方面的普遍要求有四条,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合称四善。宋代与金代考课在品
官署名。元置,掌琢磨之工。见《辍耕录·公宇》、《元史·百官四》。
爵名。“下大夫”别称。春秋晋、郑、吴等国置。《左传·昭公七年》: “罕朔奔晋。韩宣子问其位于子产”,“使为嬖大夫”。《昭公元年》。“(郑子产曰)子哲,上大夫; 汝,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贵也。”官名。
女官名。宋朝尚书内省置,原名管干仙诏公事,南宋改称。
官名,汉置,东汉郡守的属员中有比曹掾、史各一人,掾为正,史为副,掌年终检查核实户口财物等事。见《隶释·巴郡太守张纳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