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务部侍郎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兼会办,佐总理王大臣、会办大臣、尚书办理外交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副大臣。
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设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外务部的佐官。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时改为外务副大臣,为外务部的副长官。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兼会办,佐总理王大臣、会办大臣、尚书办理外交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副大臣。
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设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外务部的佐官。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时改为外务副大臣,为外务部的副长官。
官署名。清代后期,各省督、抚可以就地筹款,作特殊开支用,一般设支应局负责这项工作。支应局,为非正式的财政官署。
官名。即“柔远清吏司郎中”。
官名,即挏马令,汉武帝置,属太仆,掌养乳马,取马乳制酪。参看“挏马”、“挏马令”条。
官名。北周武帝宣政元年 (578)置。亦称大司武。司武原设中大夫为长官,尉迟运兼司武时,防御卫王宇文直作战有功,特置上大夫为长官,使尉迟运任之。分置左、右,员各一人,总宿卫军事。权任很重,在宫廷政变时
周朝考察官吏的六项标准。《周礼·天官·小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听,平治;廉,考察。
官名。宋置,见“宝文阁”。
官制用语。宋朝称正授吏人为正名。非正授者,则带守阙、私名等名目而行其职。流外吏人必须至正名后,始许按一定选限出官。如门下省甲库令史,补正名后,八选可出为县主簿、县尉。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一作春衣。孝文帝改定内官时,与女酒、女食等视五品。见《北史·后妃传上》。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的副长官,秩正二品,员额二人。
武散官名。隋炀帝时置,秩正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