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都下大夫
官名。北魏置。外都坐大官的属官,佐其审理案件。《魏书·沈文秀传》: “显祖重其节义,稍亦加礼之,拜(文秀)为外都下大夫。太和三年(479),迁外都大官。”孝文帝太和改制罢。
官名。北魏置。外都坐大官的属官,佐其审理案件。《魏书·沈文秀传》: “显祖重其节义,稍亦加礼之,拜(文秀)为外都下大夫。太和三年(479),迁外都大官。”孝文帝太和改制罢。
官名。晋始置,掌文书之事,有丞一人佐之。南朝宋齐梁陈与北魏、北齐沿置。
官署名。北齐始置,为管理仓储市易,供应宫廷粮食薪菜、百官禄廪的事务机关。设卿、少卿、丞各一员,领平准、太仓、钩盾、典农、导官、梁州水次仓、石济水次仓、籍田等署。历代沿置,掌粮食储积、仓廪管理及京朝官禄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掌三辰之法,以布祭于神鬼,下设神士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吏自己揭发自己的罪过。《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列传》:“‘以仲督为不足问也,不当辟也。辟而不问,是失人也。’遂辞出,投劾而去。”
官员之任务、公事。《论语·八佾》: “官事不摄。”《孟子·告子》: “官事无摄。”
秦汉时官吏任用限制之一。秦汉时出任官吏须具有一定的财产,如韩信在秦时为布衣,因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汉沿秦制,景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47年)以前,须訾算十以上乃得为官,后元二年始减为四算。入吏亦须有
① 官署名。原为尚书省兵部比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此称,以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再改此称,肃宗至德二年(757)重为比部。②官名。唐朝始置,为宫
官名。清末设置,专办电政事务。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首次在大沽、北塘海口各炮台与天津之间架设电线,开办电报。当初主要是为了军事联络,次年,试办南北洋电报,初为官督商办,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
官名。① 唐朝十二卫所领翊卫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上。② 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翊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下,高宗永徽三年(652)改为左翊军郎,显庆元年(656)复名左郎将。
见“乐部管理大臣”。官名。清置,即管理乐部大臣。见“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