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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乐

官名。《周礼》春官大宗伯之属,为众乐官之长,掌国子的音乐舞蹈知识教授,主持国家各种礼仪中音乐的演奏。员二人,中大夫爵。西魏恭帝三年(556)复置,为春官府属官,正五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为乐部中大夫。宋朝为太常寺大晟府长官。参见“大晟府”。


官名。又名大乐正,为乐官之长,掌管乐舞教育。《周礼·春官》的属官有大司乐,负责乐舞教育。后世乐舞教育多归太常寺掌管,只有北宋特设大晟府、大司乐。清朝设乐部,以总理乐部大臣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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