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掌制造火药、鞭炮之事。
官名。见“华文阁”。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供役畜养鸟类的低级小吏。《周礼·秋官》:“闽隶,百有二十人”,“掌役畜养鸟而阜蕃教扰之。掌子则取隶焉”。郑玄注:“杜子春云:‘子’当为‘祀’。玄谓掌子者,王立世
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参看“噶布伦”条。
官署名。南宋宁宗嘉定元年(1208)置。掌搜访宫廷内外诸司浮费,拘催以供封桩。同时拘桩官司房廊及激赏库四季所入和籍没韩侂胄家产。设提领,以卿监充任,下设拘催官。
汉时匈奴王号名,为地方最高长官,其属下有左大将、左大都尉、左大当户、左骨都侯等。《后汉书·窦融传》:“宪与秉各将四千骑及南匈奴左谷蠡王师子万骑出朔方鸡鹿塞。”
即辞官,解职去官。《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虞卿度赵王终不可说,乃解其相印,与魏齐亡间行。”
宋朝贡举科目名。徽宗大观元年 (1107)设。 凡士人具备孝、 悌、 睦、婣、任、 恤、 忠、 和等八“行”,即免试贡入太学上舍,审察核实后授官。不能全备但达若干“行”者,可选为州学三舍生。后废。
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初由补充军饷、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准富民献纳款项,依例奖叙,后遂列为正项收入,明订章程及价格,如“河工捐例”、”海防捐例”等。是为暂行事例。又有捐贡监、衔封、加级、纪录等为现行事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称纳言下大夫。天官府属官,员二人,正四命。其职掌参见“纳言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