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典薄厅典簿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四人,从六品,奏补。佐都典簿分任文牍、会计与庶务,并监印。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四人,从六品,奏补。佐都典簿分任文牍、会计与庶务,并监印。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襄理回务,为正、副城主。和阗、伊里齐城、库车等处设四品伯克十三人。阿克苏属之拜城设五品伯克一人。叶尔羌属之色勒库尔设六品伯克一人。官名。清代在新疆所设的赞理回务的地方官,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设郎 (郎中、侍郎) 为长官,隶度支尚书。唯北魏前期置为尚书曹,设尚书、长、郎等官,孝文帝改制后仍为郎曹。掌审核全国库藏钱帛出纳帐籍、钱币铸造及有关度量衡的政令。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置,为效用十资第一资,月给钱三千,米一石五升,春冬衣绢各二匹。
即材官,详“材官”条。
官名。北齐置,东市署长官,掌邺城东市的事务。属司州牧。从七品。
官名。渤海国官,右六司信部长官,置一人,居司政(比仆射)下。
官名。北宋太宗端拱元年(988),改左、右拾遗为左、右正言,八品。其后多出居外任,或兼领别司,不专任谏诤之职。仁宗明道元年(1032)置谏院后,非特旨供职者不预规谏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官名,也省称五威中帅,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详见《五威将前帅》条。
又称“冢君”。西周诸侯国君别称。《逸周书·商誓》: “尔冢邦君无敢其有不告见于我有周。”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