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佐官员统称。汉朝主要指地方官府属吏。如书佐、假佐之类。郡县属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月俸八斛。南朝齐为公府僚属泛称,指从事中郎、仓曹掾、户曹属等等。隋朝则为州、郡、县低级官员泛称。官名,汉置,为
狱名,也写作“请室”,汉置,为居禁犯人之处。《史记·袁盎晁错列传》:“及降侯免相之国,国人上书告以为反,征系清室。”注:“《集解》曰:《汉书》作‘请室’。如淳曰:请室,狱也。”
官名。①北齐太子家令寺所属司藏署长官,置一员,从九品。隋、唐沿置,皆各一员,隋为正九品,唐为从八品下。掌东宫库藏财货、出纳、土木营缮。② 渤海国置,司藏寺长官。
官署名。金朝置。属司天台。掌观测气象等。设八人。
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考满知县因考选或被荐举入都察院,带原职理刑半年,然后实授监察御史,故名。
官名。唐朝后期河东诸镇于马步司置狱,以牙校充判官,与都虞候共掌鞫讼刑狱。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宾客清吏司长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称王会清吏司郎中。
官名。相传少皞置。掌天时历法。《左传·昭公十七年》: “我高祖少皡挚之立也, 凤鸟适至, 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杜预注:“凤鸟知天时,故以名历正之官。”《尚书大传》: “凤凰氏,历
(1268) 七月由东川都元帅府改置。设统军使、副统军使等职。十年,改为东川行枢密院。
清朝八旗包衣佐领之一。即由包衣汉人编成的包衣汉军佐领。上三旗旗鼓佐领隶内务府,下五旗旗鼓佐领为王公府属。佐领下之包衣汉军文武科考归入八旗汉军,仕进亦补汉军缺或汉缺;但在内务府仕进或在王公府当差则与包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