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隋朝秘书省所领,置郎二员、佐郎八员及校书郎、正字等属官。唐高祖武德四年(621)改曹为局。官署名。隋朝秘书省置著作曹,掌修国史,其官有著作郎、著作佐郎。见《通典·职官八·秘书监·著作郎》。
官名合称,即郡守、郡尉、郡监。《史记·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监御史,秦官,掌监郡。”上文“守、尉、监”之“监”,即“监御史”之简称。
又称“非泛补官人”。即宋朝七种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一为宗室女婿曾得解者,二为皇室贵族女婿和捧香人,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该享受恩泽者,四为阵亡人女婿,五为上书献颂、文理可采之士人,六为随从出使
官署名。渤海国置,三省之一,有右相、右平章事、内史、诏诰舍人等官。辽太祖天显元年(926)灭渤海国后置为辽东丹国官署,有左大相、右大相、左次相、右次相等官,掌政务。
文书名。清朝高级官署间所使用的平行文。如在京部院之间,各部院与各省总督、巡抚、将军、都统之间,总督与巡抚之间,司道之间等相互行文均用之。文武衙门之间,如督抚与提督、巡抚、司道与总兵,布按二司与参将、游
官名。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掌翻译文字之事。
唐古特官。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达赖在噶布伦之上增设目司伦一人,由各大呼图克图选出,为噶布伦会议的主席,代达赖理政,等于过去的藏王(自乾隆十五年取消藏王制后,二百余年未设此职)。
指皇帝、国君。王僧虔《技录》:“短歌行·仰瞻》一曲,魏氏遗令,使节朔奏乐。魏文(帝)制此辟,自抚筝和歌。歌者云:贵官弹筝。贵官,即魏文(帝)也。”
官署名。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原第四司设。掌铨衡各省水师将弁并侦测等事。设司长一员掌司事。辖侦测、铨衡两科。同年改属海军部。三年撤销。铨衡科併入军制司,侦测科併入军学司。
明清中央各部院主事之别称。各部主事的别称。见“主事”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