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路提举学校所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秩正六品,掌本路学校。隶大都路都总管府。置提举一员,教授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一员。
官署名。元置,秩正六品,管理大都路的儒学。设提举一人,教授二人,学正二人,学录一人。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秩正六品,掌本路学校。隶大都路都总管府。置提举一员,教授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一员。
官署名。元置,秩正六品,管理大都路的儒学。设提举一人,教授二人,学正二人,学录一人。
清代专司漕粮监兑的地方佐贰官。清初漕粮监兑之事,均由各府推官任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裁撤各省推官,漕粮监兑之事改委同知、通判。清制共设管粮同知六人:山东武定,江南江宁、苏州、松江、凤阳,浙江湖
女官名,战国时秦置,掌帝王冠冕,秦为宫中六尚之一。汉沿置,为五尚之一。后世并其职于“尚衣”。参看“五尚”条。官名。秦始置,属少府,汉初沿置,旋废,见《汉仪注》。
海关海事部理船科的洋员;又地方机构港务长亦称理船厅。见“海事部”。
1、君主。《史记·太史公自序》:“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2、公卿大夫。《周礼·天官·太宰》:“主以利得民。”注:“主,谓公卿大夫。”3、大夫之妻。《国语·晋语二》:“主孟啖我。”注:“大夫之妻称主
官署名。明朝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并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曹清吏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照磨、检校、司狱等。品秩同于六部,职掌略同于布政司。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
爵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495)置,封诸孔宗子中一人,食邑一百户,奉孔子祀。北齐沿置。从五品。
有实际职务的官职。对虚衔而言。
宦官职名。明代上林苑宫内谓之南海子,设总督太监一人,掌管上林苑之事。下设提督太监四人,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数十人。分东西南北四围,每面方四十里,共设二十四铺,各有看守墙铺牌子、净军若干人。东安门外有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由工部满、汉右侍郎兼管。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光绪三十二年 (1906),工部改为农工商部,遂废。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401),复尚书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由鲜卑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