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少卿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孝文帝太和十五年)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孝文帝太和十五年)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西晋、十六国汉均置,掌辅佐储君皇太弟。职掌同太子太保。见《晋书·河间王顒传》、《刘聪载记》。
官名,也简称“津吏”,汉置,掌守江河渡口。《后汉书·方术列传·段翳》:“尝告守津吏曰:某日当有诸生二人,荷担问翳舍处者,幸为告之。”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大理院附设看守所,始置。定额一人,从五品,奏补。掌羁管现审人犯,总理所中一切事宜。
巡按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见“巡按使公署”。
武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初曹操置。魏、晋、南朝梁、十六国后赵、前凉及北魏、北周沿置。魏中坚将军率营兵,掌侍卫之责。齐王曹芳正始六年 (245) 曹爽毁中垒、中坚营,以兵属其弟中领军曹羲
官名,也称巡长,为警察(巡长)之长官,掌管治安。民国时有此官。警官名。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与巡官、警士合称“巡官、长、警”
官名,汉朝郡守的属吏,掌郡守内府钱粮财物出纳等事,有的属功曹。后世无。
官名。唐末、五代为藩镇幕职官,多由藩镇自辟置。宋朝改由朝廷除授,选士人充任,用为选人阶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 (1103)重定选人阶官,换文林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分置左、右,皆正三命。负责皇帝寝宫的安全,皇帝出行及临朝时,亦随从护卫。披金甲,左执龙环,右执虎环长刀,并以金为饰。隋文帝开皇元年 (
官名。春秋战国晋、魏等国置。掌管公卿大夫之庶子事务。《左传·宣公二年》:“晋于是有公族、余子、公行。”杜预注:“皆官名。”《吕氏春秋·报更》: “张仪,魏氏之余子也。”国君的近卫。春秋时晋国置。余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