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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判官

官名。为太医院内部首领官。金制从八品,员额一人,掌诸医药,总判院事。为正五品,员额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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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庖

    官名。周朝置。主管天子膳羞饮食烹饪。《诗经·小雅·车攻》:“徒御不惊,大庖不盈。”朱熹《诗集传》:“大庖,君庖也。”

  • 劝业员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农工商及交通事宜。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县实业局,见该条。

  • 书艺

    流外官名。宋置,属翰林御书院,十年出右班殿直。参见“翰林御书院”。

  • 财政总长

    官名。民国初期设此官,为财政部长官,总理全国财政事务,后改称财政部长。

  • 如京副使

    官名。五代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武略

  • 管勾北京留司御史台事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 迎主簿

    官名。南朝宋、梁置,为州属官。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多由长官挑选有孝行或文学之士担任。

  • 司宾

    官名。①北周武帝建德元年 (572) 仿成周之制置官。职如周官大行人。②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唐朝改正六品,属尚仪局。掌宫中宾客朝见、宴会赏赐之事。宋、金、明悉如唐制。

  • 红旗科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 二甲

    官制用语。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殿试,始分进士为甲、乙两等。太平兴国八年,分为三等,称三甲,其第二等称二甲。宋朝时每科所分甲数及每甲所取人数皆不固定。太宗端拱元年 (988)、二年取进士皆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