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朝国信所属官,负责祗应具体事务。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 “又有俟懃地何,比尚书; 莫堤,比刺史。”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女官名,也写作“彩女”、“采女”。汉光武帝初置,位次于皇后、贵人、美人、宫人。《后汉书·吕强传》:“臣又闻后宫女数千余人,衣食之费,日数百金。”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八年(1375)改光禄寺置,职掌机构略同,升其秩。卿从三品、少卿从四品,丞从六品。所用司官,或内官,或流官,或庖人,出身不同,皆授散官。十年定其散官品秩,内官、流官除授者各照内官、流
即“彰愍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①世代在本国做官的贵族。《孟子·梁惠王下》: “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②父辈老臣。《礼记·曲礼下》: “大夫不名世臣侄娣。”郑玄注: “世臣,父时老臣。”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豫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袍”。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兵部武库司、练兵处器械科归併设立。掌器械、弹药、军装之制造、存储、销用各项事宜。辖制造、保储二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承发官一人,科长二人,科
官名。北魏置。掌管与南朝接壤地区少数民族的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官署合称。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令开封府所辖开封、祥符两县置士、户、仪、兵、刑、工六案。大观二年(1108),令天下诸县皆仿此置六案。宣和四年(1122)大宗正司亦置。南宋又于临安府置。依案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