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典设局
官署名。见“典设局”。
官署名。见“典设局”。
官名。简称“仪制司郎中”。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仪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仪制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1650)
“典祠令”、“典祠长”省称。
孔子后裔世袭之封号。宋至和二年(1055),始封孔子四十七代孙以此官号,掌奉至圣阙里庙祀。元朝继封之,并赐三品印。明洪武元年(1368)以孔子五十六代孙袭封,秩正二品。属官有掌书、典籍、司乐等职,皆以
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烧造和贮存营缮所需陶瓦器物。
官名,汉置,为持书侍御史的省称,掌评全国审判定案中的疑事。《后汉书·隗嚣传》:“申屠刚、杜林为持书。”注:“持书即持书侍御史,秩六百石。”参看“持书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条。
官署名。明朝置于地方各县的税务部门。掌一县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官署名。明置,掌税收、税契。在府称司,在县称局。见《明史·职官四·税课司》。
见“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商部会计司设。掌本部收支款项、报销经费与各司员缺升迁调补、承领俸银俸米事,以及各项杂务。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六人。官署名。清末置,属农工
官署名,金朝置,掌检察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业种植,勿犯私杀牛马,禁私贩盐酒等。其官有使,从六品;副使,正七品。见《金史·百官二》。
官署名。明朝光禄寺所属机构,掌供宫廷所需牲畜之牧养。洪武八年 (1375) 始置,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十年改司牧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