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奉天司员外郎。乾隆六年 (1741) 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员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奉天司员外郎。乾隆六年 (1741) 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员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明清负责江南织造衙门之长官。明朝于南京、杭州、苏州各置提督织造太监一人,均由宦官充任。掌织造御用龙衣。清朝沿置,江宁、杭州、苏州三处各设织造监督一人。简称“织造”。例以内务府司员简派,一年更代。
官名。明清户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 (1403—1424) 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沿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十日公布的《国税厅筹备处暂行章程》的规定,总筹备处主要监督各省国税事务,并兼管顺天府属的国税事务。设总办、会办各一人,均由财政总长呈请
杂任职名。唐置于太子率更寺。员额二十人,在掌漏率领下掌漏刻之事。
官名合称,即廷尉左平和廷尉右平,秦汉皆置,属廷尉,掌平(评)诏狱,西汉左、右平皆置,东汉省右平而只置左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二·廷尉》。
对“公主”的尊称。皇帝的女儿称“公主”。《后汉书·窦宪传》:“宪恃宫掖声执(势),遂以贱直(值)请夺沁水公主园田,主逼畏,不敢计。后肃宗驾出过园,指以问宪,宪阴喝不得对。后发觉,帝大怒,召宪切责曰:深
官署名合称。明初中书省、大都督府及御史台三衙门的合称。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工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工程队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以及军用水陆交通、陆军工程、测量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候卫为左金吾卫,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神宗元丰(
官名,三国时吴置,掌帅水军驻防。“晋巴东监军徐胤率水军诣建平……(陆抗令)水军督留虑、镇西将军朱琬拒胤。”见《三国志·吴·陆逊传附陆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