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奏事处

奏事处

官署名。清朝负责呈递奏折传宣谕旨之机构。设于清官内廷。成立年代不可考。掌向内递进奏折、题本,向外传宣谕旨; 安排八旗、侍卫处及各部院每日在朝值日班次; 呈递引见官员的“膳牌”、王公大臣年节所进如意和外省、外藩所进土贡方物等。分“内奏事处”和“外奏事处”,简称“内奏事”、“外奏事”。内奏事处在乾清宫西侧月华门之南,以太监任职使,设奏事太监四人,随侍太监二人,记档太监四人,使令太监八人。外奏事处在景运门里九卿值房,由御前大臣兼管,设领班侍卫一人,章京六人,笔帖式二人,奏蒙古事侍卫六人。清制,外奏事官向内传递事件由内奏事太监转达,内奏事太监向外传递事件由外奏事官转达。


清代宫廷传达机构。分为内奏事处与外奏事处,分别用太监和奏事官办事。这是因为清制规定外奏事官传递之事件,不能直达御前,必须转交内奏事太监递进:内奏事太监又不得直接与外官接触,必须由外奏事官转手。奏事处的职掌为:一、传递奏折、题本、贡物等应进事件。内外衙门、官员上报皇帝的奏折,均由外奏事官员接收,惟军机处的奏折与内阁的题本,可直接交内奏事太监进呈;二、传宣谕旨。凡在京各部院衙门所递奏折,除特颁上谕外,大都不批,其应奉何谕旨,由内奏事太监口宣于领折之人。每月终由各衙门将奏折事由,所奉何旨录送奏事处查对,由大学士汇总复奏。三、排班、递“膳牌”。八旗、侍卫处、各部院轮流在朝值班,由奏事处排定班次,凡值班奏事、引见官员则由奏事处代递“膳牌”,预备皇帝召见。内奏事处设在乾清宫西面月华门之南,由四执事首领管辖。设太监十八名理其事:内奏事太监四人,随侍太监二人,记档太监四人,使令太监八人。外奏事处由御前大臣兼管。设侍卫一人,于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内特简;章京六人,以内务府司员兼充四人,各部院司员中派充二人,缺出,各衙门堂官保送,由御前大臣引见充补;奏蒙古事侍卫六人。清制,景运门内设九卿房,有御前大臣值房,外奏事官员,即以此为办公地点。

猜你喜欢

  • 军咨祭酒

    州分职吏名。西晋末江州设置,见《晋书·华轶传》,掌参议军事。

  • 度支承务郎

    官名。隋文帝置度支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度支员外郎”,见该条。

  • 河南府推官

    见“河南府”。

  • 顺天府

    官署名。明清设于京城北京之府属建制。掌京畿之刑名钱谷,并司迎春、进春、祭先农之神,奉天子耕耤、监临乡试、供应考试用具等事。明永乐元年(1403)置。十年升秩,如应天府。设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

  • 二税科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隶户部左曹检法案,掌有关赋税受纳、驱磨、隐匿、支移、折变之事。官署名,宋神宗元丰年间改制时置,属户部左曹,掌有关赋税受纳、隐匿、支移、折变等事。

  • 五等侯

    爵名。南朝宋“侯”爵等级之一,不食封。见《宋书·王弘传》。

  • 右藏大使、副使

    官名。元置,见“右藏提点”。

  • 金银局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掌宫廷金银器皿制作。二十四年,改为金银器盒提举司。

  • 昭玄寺大统

    官名。见“昭玄寺”。

  • 八百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官署名。简称八百宣慰司。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置,治所在今泰国清迈境内,管理八百媳妇各部军民政务,隶属云南行省。置宣慰使都元帅、同知、副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