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契丹行宫都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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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部

    官署名。清末中央司法行政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刑部设。掌全国司法行政,办理朝审、秋审事宜,复核大理院死刑案件,监督京外各法司。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均各一人。下设承政

  • 人力

    公人名。宋初置,见“散从直”。

  • 南武库令

    官名。南朝梁、陈分“武库令”置,为南武库署长官。梁一班。

  • 灯塔科

    海关海事部的一科。见“海事部”。

  • 尚供总管

    官名。元置,为尚供总管府的长官。见“尚供总管府”。

  • 收掌官

    见“收掌”。

  • 中书省录事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掌中书省诸案公事,正八品。

  • 院使

    官名。明朝各院长官。朱元璋吴元年(1367)于太史院、太医院置,均正三品。洪武元年 (1368)罢太史院使。十四年,改太医院使为令,二十二年复改令为院使,正五品。掌太医院之事。

  • 右至灵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一人,正八品。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左至灵,缺出由左至义升补。

  • 家马官

    泛指管养家马的诸官。《汉书·地理志》:“太原郡,秦置……有家马官。”注:“臣瓒曰:汉有家马厩,一厩万匹,时以边表有事,故分来在此。家马后改曰挏马也。”参看“挏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