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巡抚之别称。
官名。北周置,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的属官,正二命。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御寝南门之左右。并银甲,左执狮子环,右执象环长刀。”
使职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 改为仪銮院使。官名。唐置,见“营幕使”。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负责审判事务。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五监,国子、将作、少府、长秋四监所置,掌判监事,都水监初置为次官,五年改为掌判监事。唐朝五监沿置,俱掌判监事、军器监初为掌判监事,玄宗开元十六年(728)以后为次官。隋
官名。唐末盐铁、户部、度支三司所置属官。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以盐铁转运使额职极多,三司使奏罢之。
官署名。明、清负责缅甸语言文字翻译的机构。永乐五年(1407)始置,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初隶翰林院,弘治七年(1494)改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都录事”省称。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统称。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三年(198),段煨以讨孝催功,拜此职。三国魏、蜀、吴沿置。为出镇南方地区的军事长官,或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魏、晋以后,与安东、安西、安北将军合称四安将军。魏、晋、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