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补蓝翎长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职官。额定八人,左、右翼各四人。由前锋内委补,佐前锋参领掌分辖营众。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职官。额定八人,左、右翼各四人。由前锋内委补,佐前锋参领掌分辖营众。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以选人考试合格者充任,以备朝廷访问差使。在任二年后取旨,或除馆职,或升擢资任,或授合入差遣。元丰(1078—1085)改制废。
节度判官之省称。
见“资(1)”。
明清制度,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升任詹事府左、右坊之职务(如中允,赞善之类),即称开坊。詹事府之官职,本专备翰林升转,故有此称。清末光绪二十八年(1902),詹事府裁撤,而翰林升任他职,亦沿旧说称“开坊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每旗一人,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改闲厩使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
官名。汉末州牧始仿将军府置,冀州牧韩馥以耿武为长史,见《三国志·魏书·袁绍传》。东晋至南北朝,州的佐属有军府佐属与州佐属两系,长史为军府佐属的上纲,别驾为州吏的上佐。北周时两系佐属已趋于混合,长史与别
官名。唐置,见“大理寺评事”。
官名。见“封驳司”。
吏名。宋朝置,属大理寺右治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