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处
官署名。清末省级教育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总理全省学务。三十二年,改为学务公所。
官署名。清末省级教育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总理全省学务。三十二年,改为学务公所。
官名。北魏中期由中散官分化出来,专司奏案,地位略高于中散。长期任职于某一曹署者,冠以机构名,如龙牧曹奏事中散、秘书奏事中散等。孝文帝太和(477—499)后期改官制时罢。
官名合称。宋朝御史台左巡使、右巡使、监祭使、廊下使、监香使合称。北宋前期置,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罢。
官制用语。汉代郡守到所辖县劝农桑,访民俗,检察工作,称为“行县”,因其在春天,故又称“行春”。《汉书·韩延寿传》:“入守左冯翊,满岁称职为真。岁余,不肯出行县。丞掾数白:‘宜循行郡中,览观民俗,考长吏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纂修官四人,以刑部司员兼充。掌纂修律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佐领之下设骁骑校一人,由旗众中选补,协助佐领处理民事。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函工上士属官,正一命。
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资治通鉴·唐纪三十八》记宝应元年(公元762年)代宗即位后遣刘清潭使回纥修旧好,且征兵讨史朝义。
官名。南朝梁置,秘书省属官,参预修撰国史。陈沿置。见《陈书·傅縡传》。
参见“都统司”。
(1)辛亥革命后仿照西方制度所设的议会中的组织。如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与众议院中均设全院委员会,各种常任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民国二年 (公元1913年) 各省省议会在闭会期间亦设常驻的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