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守相

守相

官名。战国赵国等置。代理相国。《战国策·秦策五》: “文信侯出走,与司空马之赵,赵以为守相。”


1、官名,赵国置,《战国策·秦策五》:“文信侯出走,与司空马之赵,赵以为守相。按:“与”为衍文,“守相”即“假相”。

2、官名合称,守相,在汉朝,非一官,它是郡太守和王国相的合称。《后汉书·孝章帝纪》:“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令“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此引文中的“守相”与“郡国守相”同义。郡国守相即郡守国相。参看“郡守”、“王国相”两条。

3、职为相而专掌居守之事。《汉书·田儋传》:“守相田光走城阳……汉将灌婴追得守相光,至博。”

猜你喜欢

  • 留守司

    官署名。北宋时,天子巡守,亲征,则置东京留守司,命亲王或大臣为留守,掌宫城管钥及京城守卫、修葺,弹压之事,并行畿内钱谷、兵民之政令。南宋初,东京开封府、北京大名府并置。辽朝上、东、中、南、西五京皆置,

  • 传令

    官名。唐朝太子左、右春坊各置四员,流外五品,承受传宣太子之令。流外官名。亦作传令史。唐置于左右春坊,员额各四人,秩流外五品,掌传宣太子命令。

  • 少监

    官名。①隋朝至明朝各代省、台、监部分官署次官通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殿内省、秘书省、太史监、将作监、少府监置; 五年都水监加置。唐朝多所沿置,并改殿内为殿中、太史为司天台,内侍省新置,都水罢。

  • 春官府

    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与天官、地官、夏官、秋官、冬官府合称六府。以大宗伯卿为长官,设小宗伯上大夫、春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掌制订国家各项礼仪,主持祭祀仪式,守护宗庙陵墓,撰写皇帝诏

  • 大都小伯

    西周时公卿采邑内的属官,指大夫士及邑宰。《尚书·周书·立政》“大都小伯”。孔颖达疏:“谓公卿都邑之内大夫士及邑宰之属。”

  • 正任承宣使

    参见“正任”、“承宣使”。

  • 右尚丞

    官名。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右尚方丞置,为右尚署次官,四员,初为正九品下,玄宗开元 (713—741) 初升从八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

  • 厩丞

    官名。秦置。属詹事,为厩长副贰,协掌厩中马匹饲养。汉因之,为太子家及皇后中宫官属。东汉省。官名,秦汉皆置,有的属厩令之副,佐厩令养马;有的属厩长之副,佐厩长养马;也有的厩无令无长,只置厩丞,则主厩事,

  • 陆军部左参议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正四品。掌核议本部及军队学堂、局、厂章制等事。宣统二年 (1910) 撤。

  • 导官狱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汉书·张汤传》记赵王上书告张汤所爱史谒居,“事下廷尉,谒居病死,事连其弟,弟系导官,汤亦治它囚导官,见谒居弟。”导官是春米工场,导官狱是拘系工场工人之处,后来其他罪人均可于此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