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 西周置。掌乐之官。 《师簋铭》:“命汝司乃祖旧官小辅、众鼓、钟。”
见“都头”。武官名。宋置,为步军都头的副职,参见“都”。
管理街坊的小吏。《旧唐书》说:“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州县之部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坊村皆有正,以司督察。”见《旧唐书·职官二·户部尚书》。职役名。自秦汉以来,乡、里组织是县以下城乡共同的基层
官名。东魏置。《周书·裴文举传附高宾传》:“(高宾) 仕东魏,历官至龙骧将军,谏议大夫、立义都督。”
官名,也称骑将,即帅千人之骑将。秦汉皆置,掌领骑兵作战。《汉书·靳歙传》:“击秦军开封东,斩骑千人将一人。”注:“如淳曰:骑将率号为千人。《汉仪注》边郡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也。”
官名。见“公府戎曹”。
宋朝乡兵统兵官名。保甲乡兵以五百家为一都保,选众人所服者一人为都保正。枪仗手以二百五十人为一都保,设都保正一人领之。
吏员名。晋置,属尚书省。参见“郡省事”。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八日公布的《法制局官制》规定,掌下列事项:一、拟订法律、命令案;二、对法律、命令提出制定、废止或改正的意见;三、审定各部拟订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