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① 担任公职之人的总称。《礼记·王制》: “论定,然后官之。”孔颖达疏: “其诸侯以下,三公至士,总而言之,皆谓之官。”② 官署简称。《礼记·曲礼下》: “在官言官,在府言府。”郑玄注: “官谓校图文书之处。”③ 任命职务。《尚书·虞书·皋陶谟》:“知人则哲,能官人。”④ 魏晋南朝天子别称。《称谓录·天子古称官》:“魏晋六朝称官。”⑤ 宋朝置官法之一。宋朝置官,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1) 文臣: 北宋前期,自三师、三公、太子三师、太子三少、尚书省仆射、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两省给事中以下、秘书省官、殿中省官,至九寺五监之官,皆为寄禄官。幕职州县官为选人阶官。元丰改制,以开府仪同三司至承务郎为新官。徽宗崇宁二年(1103),以承直郎以下七阶为选人新官。(2) 武臣: 北宋前期,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诸司使副至三班借职,横行使副为阶官。政和二年(1112),以太尉、大夫、郎诸阶为新官,取代旧官横行、诸司使副诸阶,节度使至刺使仍旧。


1、官府、官舍。《礼记·玉藻》:“凡君召……在官不俟屦,在外不俟车。”注:“官,谓朝廷治事处也。”

2、官职、授予官职。《礼记·王制》:“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

3、官吏、官员。《礼记·王制》:“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尚书·武成》:“建官惟贤,位事惟能。”

猜你喜欢

  • 三司衙司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大将、军将名籍,按其劳绩等第而定其服役时限。设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押班充任。

  • 散官

    官名。指有官名而无固定职事的官,与职事官相对而言。汉朝无此专名。东汉献帝建安年间(196—220),曹操置散官骑从。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404)置散官五等:五品散官比三都尉,六品散官比议郎,七品散官比

  • 民政部承政厅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一部总汇之事,凡承办机密,考核员司,编存文卷,筹核经费各事皆属焉。辖机要、文牍、会计、庶务四科及递折处、电报处。置左、右丞各一人,员外郎、

  • 侯门大夫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置,《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记“(留)侯不疑……孝文五年(公元前175年),坐与门大夫杀故楚内史,赎为城旦。”门大夫之职可能相当于门亭长。东汉省。

  • 俱足

    西夏职官封号。授与上品官,与大国王同级,称为文武法竟孝种口恭敬东南姓关上柱天。

  • 大理评事

    官名。大理寺属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四十八员,掌推按刑狱,正九品。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置十员,从八品下,掌出使推覆,后加为十二员。北宋初犹有定员,与大理正、丞分掌断狱,其后别置详断官,

  • 右司隶

    官名。十六国汉刘聪置。右司隶部行政长官,领户二十余万,位次尚书仆射。见《晋书·刘聪载记》。

  • 斋监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流外三品蕴位。

  • 协理事务翼长

    官名。清朝火器营之职官。总掌章奏文移事务。额设一人,正三品,以内火器营翼长兼充。

  • 玉宸乐院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仪凤司改置,秩从二品。置院使、副使、佥事、同佥、院判等职,掌乐工、供飨等务。武宗至大四年(1311),复为仪凤司。官署名。见“仪凤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