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科目。亦称“博学宏词科”。南宗高宗绍兴三年(1133)沿唐制再立,为主要制举科目。金章宗明昌元年(1190)设为宏词科。至清乾隆(1736—1795)中,讳改“宏”为“鸿”。科举制科之一。宋置,属
官名。西夏置,见“受纳司”。
官名。南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置,为国用使属官,以侍从、卿监充任。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王乘象路时护卫。《周礼·夏官》: “道右,上士二人”,“掌前道车,王出入,则持马陪乘。如齐车之仪。自车上谕命于从车。诏王之车仪。王式,则下,前马。王下,则以盖从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一品,仁宗皇庆元年(1312)由和林等处行中书省改置,省治和宁,辖和宁路、称海宣慰司及镇戍、屯田、造作、仓廪、驿站等机构,辖境包括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内蒙古部分地区及苏联西伯利亚地区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司法部、临时法制院、侨务局等机构,法制局和编译馆等设编译员,国民党政府财政部置编译六至八人,蒙藏委员会设编译主任一人,编译员十至十五人,均掌编译之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佐刑部中大夫、小刑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刑部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
“工部尚书”省称。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六部书之一,前期为燕、豫二王府属官。员额各一人,衔前分别冠“燕第”、“豫第”二字,官阶为职同总制。后期为六爵属官,员额一人。参见“六部书”。
官署名。清末两江总督张之洞创设,以振兴学务为目的,以藩司为督办,粮道、盐道为总办,候补道为会办,知府为提调,知县掌文案收支。
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领军征伐。《三国志·魏书·夏侯渊传》:“十七年,太祖乃还邺,以渊行护军将军,督朱灵、路招等屯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