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朝太府寺掌冶署长官,置二员,从八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少府监,升从六品。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掌冶方令置,一员,正八品上,掌熔铸铜铁器物。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见“职令状”。
官名。宋朝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 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武德郎。金
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尉官”。
官名。北魏始置,为廷尉卿次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初沿置,后设大理寺,遂改置“大理少卿”。
清朝官场用语。为知府谒见督、抚、布、按时的自称。
官场用语。唐朝吐蕃等少数民族人来归,称归明。北宋时契丹人及流落辽国之汉人、南宋时女真人来归,或溪峒首领纳土归顺,皆称归明人。归明官年二十五以上,许注授官职,添差不厘务差遣。
1、官府。2、皇上、天子。《元曲选·金钱记》:“谁不知开元官里好奢华,眼见的翠盘香冷霓裳罢。”周密《武林旧事·乾淳奉亲》:“自此官里知太上圣意不欲频出劳人。”
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宋朝文科进士出身已任官职而献文求试或被荐举,特旨召试,合格者授秘书省官。应试者先交纳家状、试卷稿纸; 试前一日,考官锁宿拟题;以学士院、舍人院或中书后省为考场;试诗、赋或策、论。
官名。清朝所设外交商务官。光绪四年,清在日本神户、大阪、长崎、横滨等地设理事一人,负责办理商务,后改称领事。见《清会典·事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官制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