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官等

官等

官员的等级。(1)太平天国官等共分十六等:一等为东王与西王;二等为南王与北王;三等为翼王;四等为燕、豫二王及国宗;五等为侯;六等为丞相;七等为检点;八等为指挥;九等为将军;十等为总制;十一等为监军;十二等为军帅,十三等为师帅;十四等为旅帅;十五等为卒长;十六等为两司马。(2)北洋政府时期,官员从任用上说,共分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种或四级,有时亦称为四等,中央行政官除特任官外,共分为九等:第一、第二两等为简任官,第三至第五等为荐任官,第六至第九等为委任官。(3)国民党政府亦将文官分为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等。每等中又各分若干级。特任只有一级,简任分为八级,荐任分为十二级,委任分为十六级,每一官等所分之级是为叙俸而定的,级愈高则俸愈大。

猜你喜欢

  • 行路御史

    见“近侍局”。

  • 保障

    官员任职的保障措施。依照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除特任官、公使、秘书以外,文官非受刑法的宣告、惩戒法的处分,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免职:一、因身体

  • 明勇将军

    参见“十明将军”。

  • 督军粮御史

    官名。三国魏置。掌出征时督运军粮。七品。隶御史台。参见“督军粮执法”。官名,三国魏置,属御史台,掌督运军粮,位低于督军粮执法。参看“督军粮执法”条。

  • 逆出使人

    官名。即“出入使人”。

  • 印曹御史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印曹者称为印曹御史,掌刻印。晋及南朝沿置之。

  • 主爵郎中

    官名。北齐置,掌封爵事。见《隋书·百官中·尚书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司封郎中》。官名。唐武德三年改主爵郎为主爵郎中。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为司封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为主爵郎中

  • 军学司

    官署名。①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以练兵处军学司之训练、教育两科归併设立。掌陆学各学堂教育及各项队伍操法。辖教育、步队、马队、炮队、工程队、辎重队、要塞炮队七科及陆军编译局。置司

  • 提点东西太一宫

    宋朝宫观官名。仁宗嘉祐六年(1061)置,以节度观察留后充任。参见“宫观官”。

  • 东宫内典书通事舍人

    官名。南齐置,属太子庶子,员二人。掌宣传皇太子令旨、东宫内外启事。省称为通事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