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衔
1、指官吏的职位、封号、品级。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官衔》:“当时选曹补授,须存资历,闻奏之时,先具旧官名品于前,次书拟官于后,使新旧相衔不断,故曰官衔。”唐白居易《闻行简恩赐章服喜成长句寄之》诗:“齿发恰同知命岁,官衔俱是客曹郎。”
2、清朝,官指实际职务,衔表示官阶。如巡抚加提督衔,巡抚为实际官职,提督为官衔。
1、指官吏的职位、封号、品级。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官衔》:“当时选曹补授,须存资历,闻奏之时,先具旧官名品于前,次书拟官于后,使新旧相衔不断,故曰官衔。”唐白居易《闻行简恩赐章服喜成长句寄之》诗:“齿发恰同知命岁,官衔俱是客曹郎。”
2、清朝,官指实际职务,衔表示官阶。如巡抚加提督衔,巡抚为实际官职,提督为官衔。
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张步传》:“以弟弘为卫将军,弘弟蓝玄武大将军,蓝弟寿高密太守。”
官署名。简称侍右。北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改三班院置,为吏部四选之一,掌自借差、监当至供奉官、军使等武臣铨注之事。设吏部侍郎领右选一员。若命他官兼摄,则称右选侍郎,后又称侍右侍郎。另设郎中、员外
爵名。初指伯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县,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晋朝始置,位在开国侯下,二品; 南朝沿置,梁开国诸伯,位视九卿,班次之; 隋初置为九等爵第七等,正三品,炀帝大业三年(60
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即“八股文,”见该条。
官署名。五代后唐吏部置,掌官员告身文书所需绫纸、 轴、 朱胶等。 宋初属尚书省, 分设兵、吏、司封、司勋四司告身案,掌文武官、将校告身及封赠告身。置提举一人,以知制诰充
官名。清朝道员之兼衔。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间之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郎中、员外郎、主事、同知补授者为佥事道,正五品。乾隆十八
官名。唐代州和西都、东都、北都等设录事,都为从九品上,州为从九品下,掌管文书。见《新唐书·百官四下》。州门下吏名。晋制,骠骑将军及诸大将军不开府,非为持节都督者,属官有录事,掌管文书;州亦置录事,见《
官名。隋朝诸州掌祆教事务官,雍州视从七品,诸州二百户以上所置视从九品。
唐宋贡举科目宏词科、词学兼茂科、博学宏词科通称。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设宏词科,考章表、戒谕、露布、檄书等九种文体,分上、中两等。徽宗大观四年 (1110),改为词学兼茂科,加试制、诰,免试檄书。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领工匠修理兵器甲胄,隶卫尉寺武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