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夺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诉雪除落过名。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诉雪除落过名。
①官吏更宿制度。始见于唐。太宗即位,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门下二省,时时召以草制。高宗永徽(650—655)中,命弘文馆学士一人,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武则天文明元年(684)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日一
① 官爵名。周朝官制大夫爵中最高的一等。《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上大夫二舆二乘,中大夫二舆一乘,下大夫专乘,此明等级也。”春秋时大国之上大夫相当于次国下卿,小国中卿之位。《左传》成公三年: “次国
官名。为辽北枢密院中丞司的长官,见“北枢密院中丞司”。
女官名。为太平天国女职同官之一,设于天王府与东、西、南、北、翼、燕诸王府。天朝内掌门职同检点,东、西殿内掌门职同指挥,南、北殿内掌门职同将军,翼殿内掌门职同总制,燕第内掌门职同监军。
官名。掌管稽核田亩、户口、徭役等事。《旧唐书·食货志上》:“又王鉷进计,奋身自为户口色役使,征剥财货,每岁进钱百亿。”
官名。北齐左右卫府有直盪正副都督,掌左右厢护卫。见《隋书·百官中·左右卫府》。
武官名。北周置,正职为上士,副职为倅长中士。参见“六率”。
官署名。辽仿宋总管府之制置诸军兵马都总管府,属南面军官。设官有某兵马都总管、某兵马副总管、同知某兵马事,某兵马判官。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 (1373) 于内廷之中置内正司,旋改称典礼司,设司正一人,正七品,司副一人,从七品,以宦官为之,专纠宦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不久又改称典礼纪察司,升司正正六品,司副从六品。
①年终向上级报告所司职事治理情况。《周礼·天官·大宰》: “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小宰》: “岁终,则令群吏致事。”②告老辞官。同“致仕”。《礼记·曲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