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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科郎

官名。一作“定课郎”。三国魏置,六品。为尚书省定科曹长官,掌制定律令。《晋书·裴楷传》:“钟令荐之于(魏)文帝”,“贾充改定律令,以楷为定科郎。事毕,诏楷于御前执读,平议当否。”西晋省。南朝所设“删定郎”,即其职。


官名,又名定课郎,三国魏置,掌制定律令,考课州郡。《晋书·卷三十五·裴秀传·附裴楷传》:“少与王戎齐名,钟会荐之于文帝,辟相国掾,迁尚书郎。贾充改定律令,以楷为定科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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