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宣政院

宣政院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一品。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十一月,以释教总制院统领吐蕃事务,责任重大,宜加崇异,乃用唐朝皇帝在宣政殿接见吐蕃使臣的故典,改释教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掌全国释教僧徒,兼治吐蕃之境。下辖吐蕃三道宣慰司及僧录司、僧政司、都纲司等衙。


官署名。元置,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事。遇吐蕃有事。则设分院驻镇;如大征伐,则与枢密院协商处理。至元初立总制院,以国师领院事。二十五年,因唐代在宣政殿接待吐蕃使臣,更名宣政院。置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管勾、照磨等,后又置断事官、佥院、同佥等。院使从一品。其用人自选,僧俗并用。见《元史·百官三·宣政院》。

猜你喜欢

  • 左骁卫将军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左备身府为左骁卫,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朝沿置,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豹骑番上者,分配之; 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宫城内外,则与左卫将军分知助

  • 太夫人

    命妇名号。汉朝列侯之母称号。晋朝正式加以册命。宋朝臣僚封赠母、祖母、不问其存没,皆封太夫人,徽宗政和(1111—1118)后,已亡者追封皆不加“太”字。明朝规定,凡因子、孙任二品官者得封,但其丈夫若尚

  • 警学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学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学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 西市狱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左冯翊,而以左冯翊所属长安市长及丞主管之。东汉废。

  • 市司

    官名。北齐置。掌邺市。见《北齐书·宋游道传》。

  • 临安府尹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以皇太子为之,为临安府长官。九年罢。官名。南宋迁都杭州,升杭州为临安府,正官有尹、少尹,不常置,乾道年间曾以皇太子领尹事,少尹每日接受民间词讼,隔日率僚属至东宫禀

  • 抚谕官

    见“抚谕使”。官名,或称抚谕使,掌管安抚慰问事。参看“抚谕使”条。

  • 特勤

    官名。此为突厥语的音译,以称可汗的子弟。位在叶护、设之下。

  • 侍卫汉军兵马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掌汉人禁军。太宗会同 (938—947) 初,萧翰领汉军侍卫。

  • 承发科

    官署名。① 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之司务厅 (或经历厅、主簿厅) 的下属机构。掌文书收发。置有经承一二人。根据记载明确设有此机构的,有吏、户、礼、工各部之司务厅,都察院经历厅,太仆寺主簿厅,兵部职方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