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判官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秩正五品,员额三人,协助长官处理院内事务。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秩正五品,员额三人,协助长官处理院内事务。
见“国史院”。官名。宋置,为实录院的长官。见“国史院”。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西路马、牛、羊饲养蕃养等事。
官名。明置,为御酒房长官,掌造御酒。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即“别试所”。
官名。春秋战国置。仆官之长。《仪礼·大,射》:“仆人正徒相大师”。郑玄注:“仆人正,仆人之长。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车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汉置,掌护漕运,不常置。西汉转漕关东粟以给京师,一岁多至六百万石,用卒数万人,因置护漕都尉督运。东汉建武七年 (后31)罢。官名,汉置,掌护卫漕运。《汉书·朱博传》:“徙为并州刺史、护漕都尉。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户参军事同。其下设司户史以佐之。参见“司户参军事”。
官名。北魏诸官寺属吏,掌计算。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八品下,唯尚书算生高一阶。
官名。北魏明元帝泰常七年 (422)进攻南朝宋时置,张蒲自南中郎将、南蛮校尉加此。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改定官制后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