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断事官
官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秩从三品,置四员。掌宣政院所辖刑狱断案等务。成宗大德四年(1300)罢,后又复置。
官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秩从三品,置四员。掌宣政院所辖刑狱断案等务。成宗大德四年(1300)罢,后又复置。
官署名。三国时魏置,为尚书诸郎曹之一,以侍郎、郎中、郎为主官。属吏有典事、令史等。晋及南朝不置。北魏复置,以郎中为主官。属吏有主事令史等。北齐尚书省诸曹分统于六尚书,吏部尚书统吏部、考功、主爵三曹。考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宫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宫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宫正掌管王宫的戒令、纠禁;宫伯掌王宫的士庶子。北周综此二职,于天官府置左右宫伯中大夫,正五命。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关于国防物资的筹划与征购。设司长(中将或同等官)、副司长(少将或同等官)各一人。司内分设计划、生产、审核三组,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
即一家之长,乃编户之户主。清朝之牌甲制度中,乾隆二十二年(1757)定,每户岁给门牌,牌上书家长姓名,生业,附注丁男名数,出注所往,入稽所来。
官吏由地方内调中央任职称“入”。无论升迁与否,均有迁赏之意。《汉书·循吏传·朱邑传》:“以治行第一,入为大司农。”汉制,由地方官进为中央官或三辅官称为入。如《汉书·朱邑传》记朱邑为北海太守,以法行第一
在宫内任职之臣的泛称。《汉书·霍光传》:“令故昭帝侍中中臣侍守王。”
初谓副将,相对主将而言,亦称裨将。《史记·楚世家》: “秦大败我军,虏我大将军屈匄、裨将军逢侯丑等七十余人。”后成为低级将军名号。新莽时赐诸县属令长皆为裨将军。魏晋南北朝位列诸杂号将军之末,魏、晋、宋
即“麟趾殿学士”。
官名。隋文帝置主客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一人,另置主客承务郎一人,旋又改称司蕃承务郎,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主客员外
使职名。见“监中外官考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