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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兵司令部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全国宪兵指挥机关,隶属于军事委员会。设司令一人,中将级;副司令、参谋长各一人,均为少将级。司令部内部设参谋、副官、军需、军械、军医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上校或同等佐属,科长为中校或同等佐属;科员、参谋、副官为中校以下军官或同等佐属。所辖独立的宪兵团队,执行任务时由所在地长官指挥,其人事、经理等事务则由宪兵司令部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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