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部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至肃宗至德二载(757)改原刑部而置。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曾改原刑部属部之总部而置。次年改于刑部下置十二清吏司,遂罢。
官署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刑部为宪部,刑部尚书、侍郎为宪部尚书、侍郎;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复旧。参见“刑部”。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至肃宗至德二载(757)改原刑部而置。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曾改原刑部属部之总部而置。次年改于刑部下置十二清吏司,遂罢。
官署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刑部为宪部,刑部尚书、侍郎为宪部尚书、侍郎;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复旧。参见“刑部”。
官署名。辽朝置,又称“北路女直兵马司”。治辽州 (今辽宁沈阳西北),统领龙化、辽、祺、韩、双、银、铜、咸、郢、肃、安等州兵马。设官不详。
周朝诸侯封君别称。《国语·郑语》: “准谢、郏之间,其冢君侈骄,其民怠沓其君,而未及周德。”对诸侯国国君的尊称。《尚书·泰誓》:“王曰:嗟,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明听誓。”注:“冢,大……称大君,
官名,即中宫尚书,为皇后官,属大长秋,俸六百石,员五人,掌宫中文书。《汉书·石显传》:“(石显)少坐法腐刑,为中黄门,以选为中尚书。”参看《后汉书·百官志四·中宫尚书》。
官名,汉置,掌一乡人,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及赋税多少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后汉书·百官五》:“乡置有秩、三老、
北洋政府时期由段祺瑞充任临时执政所组成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统称。其内部机构有军务厅、秘书厅、武官厅、收支处、指挥处、庶务处、翊卫处、礼官处、医务处,职官编制不详。参见“临时执政”。
官名。见“大理正”。官名。汉以来有廷尉正,北齐始称大理寺正,员额一人。历代沿置。唐制大理寺正二人,从五品下,地位在丞之上,掌参议刑辟。详正科条之事,凡六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明制大理寺分左右二寺,寺
官署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东宫閤内之禁令、省察宫人廪赐给纳诸物。设都监、同监领局事,秩正九品、从九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玉府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设玉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参见“玉府”。
官文书名。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不能用札子,只准用表状,称奏状。其末云“谨录奏闻,谨状”。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置司于碉门(今四川天全)。置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下辖鱼通路(今四川康定东)万户府、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