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令史”。官名,东汉置,为尚书佐吏,俸二百石,共十八人,每曹三人,后增剧曹三人,合二十一人,掌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其后,魏晋南朝皆置。隋,不参官品,唐为流外官,职位远非东汉之比。见
①官署名。北魏始置,隋朝以后为中央行政机构六部之一,掌管五礼之仪制及学校贡举之法。北魏始有礼部,王䛯曾任礼部尚书,然其制不详。 西魏置, 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 为尚书省十二部之一。
府的等级之一。宋制下府在辅、望、紧、上、中、中下六等之下,为第七等。金明两代的府分上、中、下三等,明制下府为粮十万石以下的府。参见“望”。
县纲纪吏名。秦置,印汉代的县功曹之职。见“县功曹”。
官名。清置,为乐部长官,掌乐部之政令,由礼部满洲尚书一人兼理。其属有神乐署署正,正六品;署丞,从八品;协律郎,正八品;司乐,从九品;还有和声署署正、署丞,等等。见《历代职官表·乐部》。按:《清史稿·职
官名。清朝在衍圣公府中设随朝伴官,初一人,乾隆十五年定为六人,正七品,掌陪同衍圣公入朝,为之料理一切事务。衍圣公,元朝封孔子的后代为衍圣公,赐三品印。明改为二品,赐银印。清代改为正一品。见《明史·职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射司次官,佐司射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射下大夫”。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上。官名。北魏置,六品上,掌管文书等事。见《魏书·官氏志》。
官名。清末东三省民政使司之主官。掌主民籍。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每省一人,正三品。宣统元年 (1909),依布政使例,升从二品。同年,黑龙江省民政使兼管财政事。官名,清朝置,从二品,掌主民籍
官名。北齐置。参见“暴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