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察院

察院

官署名。唐朝御史台三院之一,为监察御史办公之所。院有都厅,为诸监察御史会话之所; 又有吏察厅、礼察厅、兵察厅、刑察厅等,知馆驿使、监察使者亦各有厅; 察吏、礼部兼监祭使者为同僚之冠,谓院长。五代迄宋御史台沿置,掌分察尚书省六部及百司之事,纠其谬误,大事奏劾,小事举正。元朝御史台亦置,正七品,司耳目之寄,任刺举之事,世祖至元五年(1268)始置监察御史十二员,悉以汉人为之,后定制为三十二员,参用蒙古人、南儒; 江南诸道行御史台、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亦置,品同,分置监察御史二十八员、二十员。参见监察御史明清都察院省称。


官署名。唐朝监察御史的官署叫察院。明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简称察院。清朝沿用明朝官制。明清各道监察御史的官署也叫察院。京师巡城御史称五城察院。清朝都察院的官员有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六科给事中、十五道监察御史、经历、都事、笔帖式、巡仓科道、巡漕科道、巡察科道等。见《新唐书·百官三·御史台》、《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参看《历代职官表·第十五表》。

猜你喜欢

  • 太原牧

    官名。唐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建太原为陪都,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为北京;上元二年(公元761年)罢北京之称,嗣又复为北京。其所在的政区,在隋为太原郡,唐初改为并州,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

  • 工科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改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四人。南京工科亦设给事中一人。永乐(1403—1424)中六科

  • 右龙武军统军

    官名。唐德宗兴元元年 (784) 置,一员,从二品,以授节帅罢任者,无职事。

  • 清河监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始置,初属北京苑马寺,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掌蕃养马匹,以备军需。设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下辖顺义、长春、咸和、驯良四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

  • 知引进事

    官名。宋置,见“引进司”。

  • 大梁造

    爵名。同“大良造”。战国秦置。《战国策·东周策》: “石(右)行秦谓大梁造曰”。参见“大良造”。

  • 汉本房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收发“通本”,翻译无满文之本(照贴黄译),缮写同题本一起呈进的本单,以及各种满文翻译事项。设侍读学士满、汉各二人; 侍读满三人,汉二人; 中书满三十一人,汉军八人,汉

  • 武勇郎将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左、右雄武府次官,位同鹰扬府鹰击郎将,从五品,佐长官雄武郎将领其府骁果禁兵。

  • 云需总管

    官名。元置,为云需总管府的主官,见“云需总管府”。

  • 太常寺检阅官

    官名。金泰和元年(公元1201年)置,属太常寺。从九品,掌检讨典礼,职与博士同,四年(公元1204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