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弥
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又称糊名。唐朝,命应试者自糊试卷姓名。北宋太宗淳化三年(992) 殿试,初行糊名考校法。真宗咸平二年(999)礼部试,委官专司封印卷首。仁宗明道二年(1033)诸州解试,亦令封弥。景祐四年(1037),又令开封府、国子监及别头试实行封弥法。其法,密封卷头,或截去卷头,编成字号,送誊录所抄成副本,据以考校等第。
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即弥封,见该条。
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又称糊名。唐朝,命应试者自糊试卷姓名。北宋太宗淳化三年(992) 殿试,初行糊名考校法。真宗咸平二年(999)礼部试,委官专司封印卷首。仁宗明道二年(1033)诸州解试,亦令封弥。景祐四年(1037),又令开封府、国子监及别头试实行封弥法。其法,密封卷头,或截去卷头,编成字号,送誊录所抄成副本,据以考校等第。
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即弥封,见该条。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鞄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也称户郎中将,省称户将,分左右户将,分掌左右户郎,守卫宫殿门户,秩比千石。西汉置,东汉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注:“如淳曰:《汉仪注》郎中令主郎
官名。①下级军官。地位在尉以下,侯长以上。战国秦置。《睡虎地秦墓竹简·戍律》: “县啬夫、尉及士吏行戍不以律,赀二甲。” ② 掌管狱讼律文的文书小吏。“吏”写作“史”。吏员名。汉代边郡部都尉所属候望系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拟智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智威将军等号。
官名。清末度支部派驻各省清理财政局官员。宣统元年(1909)各省设清理财政局,始置。每省一人,三、四品不等,度支部遴员奏派。共派二十人,任期二年。掌稽查督催该局一切应办事宜。
即五等爵:公、侯、伯、子、男。详“五等爵”条。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度支部,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掌军中春冬衣、百官俸禄、左藏钱帛及香药榷易等事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以其事归户部金部司。
明代对监察官的纪律规定。正统四年(公元1439年)制定,据《明会典》卷二○九所载,其内容如下:一、凡都察院并监察御史、按察司一应诸衙门官员人等,不许挟私沮坏,违者杖八十。若有干碍合问人数,敢无故占恡不
官名。三国魏始置,其职为管理内附的少数民族。其名号见于《通典·职官十八》“魏官品”条,有安夷护军、抚夷护军与诸护军。十六国时代西北诸国及北魏前期盛设护军,以统治既非本族又非汉人的地区。如《八琼室金石补
官名。突厥默啜可汗置, 位小可汘下, 以咄悉匐为之,统兵二万,以攻唐朝陇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