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金沿宋弘文馆之制置,掌校译经史。设官有知院,从五品;同知宏文院事,从六品;校理,正八品。
官署名。元朝置,掌也里可温教(基督教)事务。管理本教教务和十字寺(教堂)。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秩从二品。仁宗延祐二年(1315),改为崇福院,升正二品;同年革所属各地也里可温教司七十二所,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以郎官以上官充任,其地位相当于通判。九年罢。
见“供庖务”。
即“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梳篦。
清朝对在非正式官缺内任职的称呼。凡在额定官署编制以外之机构任职,如总办、提调等,以及临时奉差委办某事之官员,其职务均称“差事”。
官名,为右尚方的省称,掌制作宫中刀剑及诸好器物。详“右尚方”条。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秩正三品。其副职为副卫尉,秩从四品。
见“典瑞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