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长
学官名。宋徽宗崇宁五年 (1106),以州、县小学学长改称。《大观重修国子监小学格》规定,州、县小学设职事小长一人,学生三十人以上则增设一人。
官名,汉时大夏置,为城邑长官。《史记·大宛列传》:“(大夏)无大长,往往城邑置小长。”
学官名。宋徽宗崇宁五年 (1106),以州、县小学学长改称。《大观重修国子监小学格》规定,州、县小学设职事小长一人,学生三十人以上则增设一人。
官名,汉时大夏置,为城邑长官。《史记·大宛列传》:“(大夏)无大长,往往城邑置小长。”
官名合称。即唐朝司农寺属东都苑东、西、南、北四面监佐官,各置二员,正八品下,掌判监事。
见“十光将军”。
见“把总”②。
官名。太原府次官,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改并州大都督府司马置,员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事,为副留守,岁终则更次入计。
官名。北齐置。见“乐器局”。
官名。北魏置。内廷派驻在外都曹监察政务的官员。《魏书· 吕洛拔传》“后(吕)文祖以旧语译注《皇诰》,辞义通辩,超授阳平大守。未拜,转为外都曹奏事中散。”
官署名。为长宁寺的主官,见“长宁寺”。
官署名。见“稽俸厅”。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五品以上为之,以质史籍疑义。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金、银、铜、铁、朱砂、白矾、绿矾、石炭、锡、鼓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