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左司郎中
官名。唐初置,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承务郎,咸亨元年 (670) 复旧称。员一人,从五品,掌受付诸司之事,举正稽违。右司郎中缺,则兼行其职。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叙迁之阶,不领本职,为五品寄禄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员一人,正六品,掌受付吏、户、礼三部之事,举正稽失。金朝亦置,员一人,正五品,掌本司奏事,总察吏、户、礼三部受事付事,兼带修起居注官。元朝尚书省亦置,员二人,正五品,职掌如故。
官名。唐初置,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承务郎,咸亨元年 (670) 复旧称。员一人,从五品,掌受付诸司之事,举正稽违。右司郎中缺,则兼行其职。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叙迁之阶,不领本职,为五品寄禄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员一人,正六品,掌受付吏、户、礼三部之事,举正稽失。金朝亦置,员一人,正五品,掌本司奏事,总察吏、户、礼三部受事付事,兼带修起居注官。元朝尚书省亦置,员二人,正五品,职掌如故。
官名。北齐置。详“右龙署”。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长安二年(公元702年)诏举,马克麾及第。
官署名。明朝工部屯田司所属机构。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始置于北京大通关(今北京通县境内)。设提举一人,正八品,副提举二人,正九品,典史一人,未入流,后俱革。掌大通关税课之事。官署名。明置,
官爵尊卑的等级班次。《史记·八 《商君列传》:“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裴骃集解: “谓各随其家爵秩之班次。”
官名。即祠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祠部员外郎。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供宫廷丝织品。隶太府寺中尚方署。
官名。元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有圆米棋子局,设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同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宣统二年(1910)随司併入海军部。三年,改属军政司。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修改、购买、保存、销发,以及枪炮、鱼雷员弁的补官、任职事
官名。清置,为“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长官,见该条。
官名。隋文帝置祠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祠部员外郎”,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