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药奉御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为殿内省尚药局长官,二员,正五品。唐朝殿中省沿置二员,正五品下,掌合和御药及诊候方脉之事; 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称奉医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为尚药奉御。北宋置四至六员,徽宗崇宁三年(1104)置典御后,位其下; 南宋罢。
伎术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尚医局的主官。唐制同。宋为尚医局的佐官,位在典御下。见“尚医局”。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为殿内省尚药局长官,二员,正五品。唐朝殿中省沿置二员,正五品下,掌合和御药及诊候方脉之事; 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称奉医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为尚药奉御。北宋置四至六员,徽宗崇宁三年(1104)置典御后,位其下; 南宋罢。
伎术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尚医局的主官。唐制同。宋为尚医局的佐官,位在典御下。见“尚医局”。
官名。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位在内西头供奉官下、内侍高品上。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定为正九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内侍官名,改右侍禁。金章宗泰和二年 (1202) 复置为内侍
监狱名。五代时附设于马步院。见“马步院”。
官名。北魏置,南部尚书属官。《公孙猗墓志》: “父臻,南部尚书都郎,车骑府长史。”(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 二五三)
官名。北魏置。《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一四一《元廞墓志》: “(元廞)为十州都将,主探金铁。”
见“金吾街仗司”。
即“法依旦尼哈番”。
官名。北齐置,州府属官,职掌不详。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的省称,秩比二千石,掌护乌桓胡,兼护鲜卑。属官有长史、司马各一人,俸皆六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孝安帝纪》:“鲜卑围乌桓校尉于马城,度辽将军耿夔救之。”又《
官名。三国魏置。皇帝出巡或出征时,尚书台部分官员随车驾而行,置此主持随行尚书台的日常事务。陈群曾以尚书令、镇军大将军任之。见《三国志·文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职类“录尚书事”。官名,三国魏置。皇帝
官署名。清朝负责呈递奏折传宣谕旨之机构。设于清官内廷。成立年代不可考。掌向内递进奏折、题本,向外传宣谕旨; 安排八旗、侍卫处及各部院每日在朝值日班次; 呈递引见官员的“膳牌”、王公大臣年节所进如意和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