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侍郎
官名。隋朝尚书省工部屯田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寻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屯田郎。
官名。梁、陈及隋初置,掌屯田政令。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屯田郎中》。
官名。隋朝尚书省工部屯田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寻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屯田郎。
官名。梁、陈及隋初置,掌屯田政令。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屯田郎中》。
官名。同“庖宰”。春秋战国置。掌烹制膳食。《韩非子·难二》: “凡为人臣者,犹炮宰和五味而进之君。”
官名。东汉为太常属官太史令所领职吏,员一人,秩二百石,掌守明堂。三国魏沿置。南朝宋、齐、梁、陈为明堂令副贰,直属太常。官名,汉置,俸二百石,为太史属官,掌守明堂。明堂:皇帝宣明政教的地方,凡朝会、祭祀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元初,置碉门(今四川天全)等处安抚使、鱼通(今四川康定东)等处达鲁花赤等官,招谕、镇抚当地吐蕃部落。世祖至元二年(1265),建哈答城(一作匣答,今
明代五军营附属营之一。见“殚忠营”。
官名。北周置。卢恩道曾任此职。一说为春官府属官。正三命。
参见“库直”。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九农正之一。蔡邕《独断》说:“棘扈氏农正,常谓茅氏,一曰掌人百果。”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官署名。金朝置。掌铸造钱币。世宗大定二十年(1180)由代州钱监改名。设钱监、副监、丞各一员,以州节度同知、观察判官兼领其事。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即指定地区居住,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
见“店宅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