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
官名。元朝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官名。元朝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官署名。①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次年掌全国船政,凡内港外海各江航业、测量沙线、推广埠头、建设公司、营辟厂坞、审议运货保险以及检查灯台浮标等皆属之。置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
官署名,为丞相办公的官署,历代多沿置。《汉书·严延年传》:“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归为郡吏。”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五人(不常置),每镇七人,每营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经理文牍,由护军官等差遣。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设于地方审判厅与地方检察
官名。辽置临潢府少尹、辽阳府少尹、大定府少尹、幽都府(后改析津府)少尹、大同府少尹,合称五京少尹,为五京行府尹事的副职,属南面京官。太平五年(公元1025年)三月,郑弘节曾任临潢少尹。参见“五京留守行
功臣封号。明朝置。凡以功封公、侯、伯爵者,皆可得封。给铁券,岁禄以功为差,荫其子孙。唯从太祖、成祖起兵有功者,另有封号,不属此。
官名。同“虞师”。西周置。详“虞师”。
官名。①秦、西汉初太常属官有博士,文帝又增设诸子专书博士和儒家专经博士,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始置五经博士。初秩比四百石,后升比六百石。除原有议政、制礼、藏书、顾问应对等职能外,又增学官职能,掌策试
即鸿都门学校的学生,该校学生,皆有一技之长。《后汉书·孝灵帝纪》:“始置鸿都门学生。”注:“鸿都,门名也,于内置学。时其中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至千人焉。”
内务府所属的军队。清置,原属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改隶内务府。在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中选取包衣编成,三旗各有一营。掌紫禁城的宿卫事务。主官为骁骑参领,下设骁骑校、佐领等,共一百六
官名。晋朝置,属廷尉。由通晓法令者担任。北齐亦置,属大理寺,员二十四人。官名。为法官之顾问,南北朝置。《隋书·百官中·大理寺》:“正、监、评各一人、律博士四人、明法掾二十四人。”《历代职官简释·明法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