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
官署名。即“山东清吏司”。
官署名。即“山东清吏司”。
又称“非泛补官人”。即宋朝七种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一为宗室女婿曾得解者,二为皇室贵族女婿和捧香人,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该享受恩泽者,四为阵亡人女婿,五为上书献颂、文理可采之士人,六为随从出使
官署名。明朝内府贮库之一。属内府十二监之一的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
官名。明成祖永乐初年于北京置。后除“行在”字。详见“行在五军都督府”条。
官名。唐置,见“太子司议郎”。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典羊中士佐官,正一命。
杂任职名。唐置,属门下省,员额一人,掌装潢之事。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与镇兵、宣惠、宣毅将军代旧四中郎将。陈沿置,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梁、陈时如为翊师大将军,则进一阶。隋初列为散号将军,正六品上,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行政院的副长官。参见“行政院院长”。
官署名。隋置,掌宫殿门禁及守卫等事。置将军、郎将、校尉、直长、长史、司马、录事等。见《隋书·百官下·左右监门府》。唐沿隋制,监门府置大将军、将军、中郎将等;龙朔二年改称“左右监门卫”。见《旧唐书·职官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掌密查、侦察事件,检查广告、传单、集会演说等事。设巡官四人,巡长四人,巡警十人。所属各分局亦设刑事巡查所,职掌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