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用官员的通称。唐制有册授、制授、敕授等区别。
官名。北齐太庙署令所属,掌五郊群神事。
官署名。见“稽俸厅”。
官署名。唐朝少府监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参见“织染署”。
官名。清末学部之顾问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非实缺,无定员。分四等,一等视丞,二等视参议,均由学部奏派,三等视郎中、员外郎,四等视主事,均由学部委派。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随时咨询。该官于教
官名,郡县水池鱼利多者置此官,掌平水收渔税。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海军军港司令处条例》规定, 设于海军各军港(冠以地名),掌理出师准备、防御计划及军港区域及附近地方警备事项。设司令一人(中、少
官署名。明朝于各王府置,隶王府长史司。置典仪正一人,正九品,典仪副一人,从九品。掌陈仪式。
学官名。辽置掌教授县学生员、稽考学业。参见“县学”。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属司法部。司法部由秘书和参事掌管本厅事务。其职掌为:一、法院的设置、废止,管辖区域的划分、变更事项;二、司法官和其他职员的考试和任免;三、律师事项;四、稽核罚金、赃物事项;五、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