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工部尚书

工部尚书

官名。隋朝始置,为尚书省工部长官,员一人,正三品,掌百工、屯田、山泽之政令。唐朝沿置。中叶后渐成虚衔,部务由侍郎主持。又因工部居六部之末,故诸部尚书多由此起迁。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司平太常伯,咸亨元年 (670) 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再改冬官尚书,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宋承唐制,因城池土木工程式皆隶三司修造案,尚书无所掌,为三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 始实掌本部事, 从二品。 掌百工水土之政令,稽其功绪施以赏罚。南宋初,尚书与侍郎仅置其一,孝宗隆兴 (1163—1164) 时各置一人。辽南面官亦置。金熙宗天眷三年。(1140) 置,正三品。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1291)定制三人,正三品。明初沿置,员一人。洪武六年 (1373) 增一人。十三年罢中书省,升部秩,改正二品。建文 (1399—1402) 中升正一品,成祖即位,复旧制。宣德 (1426—1435)中,以尚书或侍郎一人提督易州山厂。嘉靖 (1522—1566) 中革,改设主事管理,又以工程浩繁,增置尚书一人,专督大工。永乐 (1403—1424) 迁都前曾置行在六部,设尚书。迁都后官署北移,不称行在,原南京官署加南京二字,亦置尚书一人,秩同北京。仁宗即位,复称行在,除南京字。正统六年 (1441) 复永乐迁都后制。清朝顺治元年 (1644) 改原工部承政为尚书,综理部务。满、汉各一人。初满员正一品,汉官正二品。十六年改均正二品。康熙六年 (1677)复旧品秩,九年仍改定正二品。雍正八年 (1730) 均升从一品。光绪三十二年 (1906) 革工部,遂废。


官名。隋始设工部尚书,掌管工程建筑,为工部长官。汉朝的水土工程虽也归司空掌管,但司空并非掌管工程的专官,而是与太尉、大司马、丞相共同执政的官员;尚书中也无专管工程的;所有的工程,实际职务都在将作寺与都水台。隋以后,历代都设工部尚书。唐宋以后,工部为六部中最末一部,郎官的升迁总是从工部开始,工部尚书是尚书中资历最浅的,明朝还有时以总工头为工部尚书,添设在正员以外。后代也称工部尚书为大司空。见《隋书·百官下·尚书省六曹》、《新唐书·百官一·工部》、《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工部尚书》。

猜你喜欢

  • 检察官

    官名。清末新设各级检察厅官员,负责对刑事案件的检察。又,陆军部亦设,详“陆军部检察官”。官名。清朝末年设检察厅,厅设检察官,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或监督下级检察。见《清史稿·职官六·法部》、参看“检察

  • 晋阳令

    官名。唐制为赤县令之一。参见“赤县令(1)”。

  • 太医院九科

    清朝太医院所属之医疗机构。即大方脉、小方脉、伤寒、妇人、疮疡、针灸、眼、咽喉、正骨等科。初为十一科,后痘疹科归小方脉、口齿科归咽喉科。各科分别治疗各种疾病。院属御医、吏目、医士等医官,均须各精一科。光

  • 太学博士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属官,员六人,掌教授太学生经义,下设太学助教上士以佐之。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无此官,战国时始置博士,汉武帝时始置五经博士,

  • 木炭使

    使职名。唐玄宗天宝五载(746)始以侍御史杨钊充任,掌京师百司炭薪供给。代宗永泰元年(765)以后常以京兆尹兼,代宗大历五年(770)停,德宗贞元十一年(795)又以户部侍郎裴延龄充京西木炭采造使,次

  • 江西财赋提举司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置,隶詹事院。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隶徽政院。秩从五品,掌事产、户口、钱粮、造作等事。设达鲁花赤一人,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

  • 小君

    春秋时期诸侯国臣子自称本国国君的配偶。《谷梁传·庄公二十二年》: “葬我小君文姜。小君非君也,以其为公配,可以称君也。”

  • 使匈奴副校尉

    官名,西汉置,掌使匈奴处理与其有关事务。《汉书·萧望之传》:“(望之子)由字子骄,为丞相西曹卫将军掾,迁谒者,使匈奴副校尉。”

  • 西城所

    官署名。宋徽宗宣和(1119—1125)中置,掌管公田。先后由杨戬、李彦主管,民间良田多被指为天荒而拘没入官,强迫原业主承佃,输纳公田钱。

  • 省水利局(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七月七日国民政府公布的《水利法》规定:“水利区关涉两县、市以上者其水利事业得由省主管机关设置水利机关办理之。”在此法施行之前,各省均未设直属于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