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二护军府副护军
官名。同“左一护军府副护军”。
官名。同“左一护军府副护军”。
官名统称。金章宗泰和二年(1202)二月设,初隶宫闱局,后直属宣徽院。为从事内廷服役人员仕进而设,系无固定职掌的非正规官员。名称有中常侍、给事中、内殿通直、黄门郎、内谒者、内侍殿头、内侍高品、内侍高班
满语官名。汉译为“长史”。清制,亲王、世子、郡王、长子各府置。掌董帅府僚,纪纲众务。秩从三品。
官名。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苏州织造官员,由司员内奏简。
武官名。东汉置,董承曾任此职,见《东汉会要·职官一》。
官名。清末户部银行长官。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定额一人,简任,任期五年。掌管全行事务,并为理事会议长。
见“印经提举司”。
官名。西周置。 见《从盨铭》。参与土地宅邑的交付事宜。职位大小与具体职掌不详。
官名。北魏末政局动荡,朝廷无力镇压各地义军,遂授予一些士族武职名号,令其回乡招募军队。《魏书·裴延儁传》:“诏(裴)庆孙为募人别将,招率乡豪,得战士数千人以讨之。”
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凡京朝官、选人等愿考刑法者,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称刑法试。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法
政区名。蒙古灭金之后,仿金末行尚书省之制,在已占领的地区或意欲经营的地区,均置行尚书省,分别派遣亲王重臣出任行尚书省的长官,以主持其事。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世祖初定官制,分全国为十路宣抚司、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