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四门博士”。学官名。见“四门学”。
官名。秦置,西汉分置左、右监,隶廷尉。秩千石,禄秩与廷尉正相当而位稍次之。执行具体逮捕任务,亦参议案例、律条,审理疑狱。与正、平通署公牍,互相监督。东汉唯置右监,秩六百石。魏晋南北朝去“右”字,置一员
官名。北魏置。《魏书·道武七王列传》:“(元谦)后拜前军将军,征蛮都督。”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一人,从三品,请简。职司大理院刑民案件检察事务,调度司法警察官吏,并监督以下各检察厅。官名。清末设置,为总检察厅的长官。见“总检察厅”。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献牺牲以荐祭祝。《淮南子·时顺训》:“乃命宰祝,行牺牲,案刍豢,视肥臞全粹”,“以犬尝麻,先荐寝庙”。
官名。省称“尉”。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郡尉协助郡守典武职甲卒,为郡守主要佐官,秩比千石,有丞。汉因之,景帝中二年 (前148) 更名都尉。参见“都尉”。隋朝为诸郡属官,位
官署名。宋代设此官署,起初专供军事警奏探报用,后来兼供朝廷和官吏所需用物资。初属御营司,后御营司废,改属枢密院。见《宋史·职官二·三省、枢密院激赏库》。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地政署,办理地籍整理事务。以处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处务。
宋制,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如《职制敕》中规定:“诸监司,巡历所部不遍者,杖一百;遍而不申,减二等。”“诸监司巡按,巧作名目,追呼巡尉弓兵,将带出本界者,杖一百。”“诸监司,每岁诣所
元礼部仪凤司和教坊司所属均有广乐库,秩从九品,掌乐器等物。设大使、副使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