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大都尉
匈奴官名,汉朝时匈奴有此官,位在诸王和左右大将之下,在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上。《汉书·匈奴传》:“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各有分地,其民逐水草而迁移。
匈奴官名,汉朝时匈奴有此官,位在诸王和左右大将之下,在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上。《汉书·匈奴传》:“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各有分地,其民逐水草而迁移。
官名。即典饎。
官名。东汉隶少府所属太医令,员一人,秩三百石,主药。官名,东汉置,属太医令,掌药。《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诸医。药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药丞主药,方丞主药方。”
官署名。清朝江苏之铸钱局。康熙六年(1667)置局,雍正九年(1731)改今名。设监铸官二人,俱以佐贰官选充。掌理本省之鼓铸事宜。官署名,清朝江苏省的铸钱机关,掌铸铜钱。见《清会典事例·户部·钱法》。
官名。南朝梁置,韦粲曾任此职。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横帐所属兵马。设详稳等职。
官名。清末代行皇帝权力的特设职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月,光绪帝、西太后先后死。西太后死前,先命醇亲王载沣为摄政王,其三岁子溥仪为嗣皇帝,又命摄政王监国。职掌代皇帝主持国政,军国政事悉由裁定,遇
监所职员名。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监,基本上是沿自清代的旧式监狱,惟改管狱官之名为管狱员。其职任是在县知事的指挥下掌理监狱事务,受各该省巡按使、高等审判厅长、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及其他依法令有监督权限官吏的监察
官名。西汉初年置之。汉初诏令即由御史大夫下相国,相国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或以为即御史中丞。官名,汉朝御史中丞的别称。《通典·职官六·中丞》:“初,汉御史大夫有两丞,一曰御史丞,一曰中丞。亦谓中
见“和硕贝勒”。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左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