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巴牙喇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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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外诸军

    即“都督中外诸军事”的省称。

  • 五军十卫参军府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于五军都督府置。设左、右参军,掌参谋军务。后革。

  • 详刑寺大夫

    官名。见“详刑寺”。

  • 制使

    天子的使臣。《续玄怪录》:“制使之行,呵斥风生,舟船不敢动。”

  • 兴文署署令、署丞

    官名。元置兴文署,秩从六品,属集贤院。设署令一人,以翰林修撰兼;署丞一人,以翰林应奉兼。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罢,置典簿一人,从七品;典吏一人。掌提调国子学生员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

  • 委任官任用资格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任用法草案》规定,委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一、文官普通考试及格者; 二、文官高等考试初试及格者;三、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四、曾任

  • 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

    行政院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设置,因为战争期间对液体燃料(主要部分为汽油)需要管制,故在行政院中设立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汽油等的管理。

  • 亲信都督

    官名。北魏末尔朱荣置,东魏高欢父子沿置。统领主帅左右的侍卫。选工于骑射者为之。见《北齐书·神武纪上》、《斛律金传》。

  • 川师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川师中士佐官,正一命。

  • 乡官

    ①秦朝以前大体指乡级政府治事之所。汉朝沿用。②汉朝亦指三老、孝悌、力田等协助郡县治理一乡事务的官吏。通常由政府选任,无一定执掌,有位无禄,与郡县属吏不同。或以为有秩、啬夫、游徼也属之。隋初指州都、郡正